中國傳統(tǒng)古建筑木構架的一種形式,這種構架以柱直接承檁,沒有梁,原作穿鬭架,后簡化為“穿逗架”和“穿斗架”。
穿斗式構架的特點是沿房屋的進深方向按檁數立一排柱,每柱上架一檁,檁上布椽,屋面荷載直接由檁傳至柱,不用梁。每排柱子靠穿透柱身的穿枋橫向貫穿起來,成一榀構架。每兩榀構架之間使用斗枋和子連接起來,形成一間房間的空間構架。斗枋用在檐柱柱頭之間,形如抬梁構架中的闌額;子用在內柱之間。斗枋、子往往兼作房屋閣樓的龍骨。
每檁下有一柱落地,是它的初步形式。根據房屋的大小,可使用“三檁三柱一穿”、“五檁五柱二穿”、“十一檁十一柱五穿”等不同構架。隨柱子增多,穿的層數也增多。此法發(fā)展到較成熟階段后,鑒于柱子過密影響房屋使用,有時將穿斗架由原來的每根柱落地改為每隔一根落地,將不落地的柱子騎在穿枋上,而這些承柱穿枋的層數也相應增加。穿枋穿出檐柱后變成挑枋,承托挑檐。這時的穿枋也部分地兼有挑梁的作用。穿斗式構架房屋的屋頂,一般是平坡,不作反凹曲面。有時以墊瓦或加大瓦的疊壓長度使接近屋脊的部位微微拱起,取得近似反凹屋面的效果。
穿斗式構架以柱承檁的作法,可能和早期的縱架有一定淵源關系,已有悠久的歷史。在漢代畫像石中就可以看到漢代穿斗式構架房屋的形象。
穿斗式構架用料較少,建造時先在地面上拼裝成整榀屋架,然后豎立起來,具有省工、省料,便于施工和比較經濟的優(yōu)點。同時,密列的立柱也便于安裝壁板和筑夾泥墻。因此,在中國 長江中下游各省,保留了大量明清時代采用穿斗式構架的民居。這些地區(qū)有的需要較大空間的建筑,采取將穿斗式構架與抬梁式構架相結合的辦法:在山墻部分使用穿斗式構架,當中的幾間用抬梁式構架,彼此配合,相得益彰。
穿斗式構架是一種輕型構架,柱徑一般為20~30厘米;穿枋斷面不過6×12至10×20平方厘米;檁距一般在100厘米以內;椽的用料也較細。椽上直接鋪瓦,不加望板、望磚。屋頂重量較輕,有優(yōu)良的防震性能。